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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办理抵押

来源:长沙贷款日期:2023-04-30 22:29:33
长沙公积金办理抵押

公积金提交长沙不动产办理抵押还有多久

公积金提交长沙不动产办理抵押90天内办理完成。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主的,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一般分两种情况讨论: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长沙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

一、长沙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长沙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长沙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6、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房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三、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适时进行调整;

2、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3、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测算可贷额度,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仿伍 4、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四、个人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瞎塌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原件;

4、房价20%或以上的购房预付款发票;

5、借款申请表(配偶及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六、贷款期限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磨大圆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4、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长沙公积金办理抵押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攻略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长沙市区为50万元;

2.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80%);

3.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5年以内(含5年)年预期年化利率为4.00%,5年以上年预期年化利率为4.50%。现行预期年化利率如遇调整,则执行新的预期年化利率标准。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办理时间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管理中心自收到个人贷款申请报告之日起,在所有贷款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还款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2、正常偿还贷款1个月或1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划拨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也可支取还贷,但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额。

贷款对象

-职工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并正在继续正常缴存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缴存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20%)

3.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贷款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婚的提供(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一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红线图)。

3、抵押的房产须在市区范围内,竣工时间离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受理条件和要求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对冲、划拨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但办理的提取类型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除外;

(四)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的,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五)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将该账户转移或销户。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

九、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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